各处(室)、系:
2007年第四批老职工住房补贴申报对象为按常教办[2007]4号文(见常州电大网站3月公告栏)规定的领取部分住房补贴并于1999年——2005年新购房的有关人员,请于5月20日前到办公室办理申报手续。若有疑问,请联系办公室。
注:老职工是指1998年11月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。
办公室
2007/5/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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