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:
根据市教育局通知精神,201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如下:
4月3日-4月5日放假,共3天。其中,4月3日(星期六)、4月4日(星期日)照常公休,4月5日(星期一,清明节当日)为法定节假日(全日制、开放课程皆停上)。
放假期间,各部门要切实加强节前安全检查工作,值班人员认真做好节日值守应急和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清明佳节。
党政办公室
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